2018广东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公告【19人】
为进一步充实教育教学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育教学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二)应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历届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两类人员,必须在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学历要求: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层次,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年龄及身体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6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处理完毕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清远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条件和职数
招聘岗位和职数详见《2018年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预报名
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设立预报名邮箱(jyj3363223@163.com),请考生填报《2018年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预报名邮箱预报名(备注:邮箱主题务必为:姓名-就读大学-报考岗位名称,如“张三-XX大学-高中语文”)。报名邮箱成功接收考生报名邮件会自动回复“你的报考邮件收悉,请等待审核。”如无此回复,请务必重新发送邮件直至报名邮箱接收成功。否则,耽误报名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2.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采用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者不接受报考。请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等应聘材料。未进行预报名的考生也可参与现场报名,且仅有现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报名时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审查。
(1)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研究生、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研究生、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者原则上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市教育局当场发放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0日下午3:00—6:00,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以试教+现场提问形式进行。试教和现场提问总分均为100分,总成绩=试教成绩(60%)+现场提问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聘用。面试主要测评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在考试现场公布。
3.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清远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依时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其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间,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九)其他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如出现考生报名、考试、签约的时间及地点与公告不符,以现场通知为准。
4.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
5.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3-3363113、3363223。监督投诉电话:0763-3368625
附件下载>>>
1.2018年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xls
2.2018年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清远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