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公告【61人】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1946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中西部高校之一,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部),83个本科专业,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美术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世界史、物理学、生物学、地理学等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8个专业硕士学位培养类别。我校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评为B+类,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3个学科评为B类。学校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领军人才梯队。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我校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人才。(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并获得相应学位;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的毕业学校须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含艺术类岗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原则上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6.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学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博士人员同时享有以下待遇:
1.安家费5万元;
2.可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金,人文社会科学类4万元,自然科学类6万元,工程技术类8万元(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可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9:00-2018年12月13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进入报名系统。
3.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②每名应聘者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③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8年11月28日9:00-2018年12月14日16:00。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发布,请适时关注。
2.现场确认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②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④最高学历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须盖有学校公章)及复印件一份和毕业论文。
⑤有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护照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⑥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所要求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按照以上要求的“现场确认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5.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按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思想品德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八、录取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九、几点说明
(一)公开招聘现场确认、面试、录用等相关信息将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发布,请应聘人员适时关注。
(二)拟录取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拟录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60380
电子邮箱:hsdrczp@126.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邮编:150025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806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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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