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赴武汉高校招聘中心城区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和《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及清远市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校园招聘的有关精神,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中心城区学校教师,有关招聘计划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重点高等院校以及广东省省属重点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其中美术、音乐、体育专业的可分别放宽到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专业对口的毕业生。本次招聘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可以是非师范类毕业生,但必须有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年龄:男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女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学科
招聘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综合实践等中小学学科教师,具体岗位查阅《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赴武汉高校招聘中心城区教师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赴武汉高校招聘中心城区教师岗位计划》。
(三)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历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两类人员,需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采取先网上报名,再到现场材料审核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则不得报考(能在报名前解约者除外),资料审核后马上进行面试,地点拟在武汉华中师范大学设点,其他高校的毕业生自行到考点参加面试。
1.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进入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http://www.qyqxzp.com)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受理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3月20日下午17时,报名顺序号就是现场材料审核顺序号。
备用报名网址:(http://www.qyqxzp.icoc.me)
已经在招聘预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的必须重新报名,如没有预报名的可以网上报名,到现场才报名的,则需要完成网上报名的审核后再接受现场报名。
2.考点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审核材料定于2018年3月20日下午及3月21日上午。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03。
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赴武汉高校招聘中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并多备1张同版的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仔细阅读《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历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
(2)非师范生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注意事项。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需本人,他人不能代替,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赴武汉高校招聘中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报名材料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面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1.面试时间和地点。
华中师大招聘点:2018年3月21日全天及3月22日上午共一天半。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A109。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板书能力、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仪态仪表等教师综合素质。
2.成绩计算。
(1)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按百分制不达75分的不予录用。
(2)考生的面试成绩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上公布。
3.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公示后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报到并参加体检,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六、安排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书》。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清新区教育局根据中心城区学校需求情况,安排到区直属中小学任教。
八、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区人社局、区编办、清新区纪委第三派驻组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要求将及时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栏)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不依时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其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间,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五)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六)以上公告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
陈老师0763—5820802。
附件:
1.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赴武汉高校招聘中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计划.xls
2.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赴武汉高校招聘中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doc(必须双面打印)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