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教师招聘岗位表【886人】
2019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教师招聘岗位表(886人)已经发布,报名时间、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1月30日8:00至12月3日17:00。报名入口: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njedu.gov.cn)中“招生信息”模块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2019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二)》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高中、初中(1)、小学(1)、幼儿园(1)、特殊教育学校(1)的相应岗位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学学科岗位(见附件1):
(1)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6-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6-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岁以下,应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应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2019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30岁以下,应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应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初中(2)、小学(2)、幼儿园(2)、特殊教育学校(2)岗位(见附件2):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毕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可为非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初中(2)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可报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轨道交通、计算机网络、工业机器人、电气自动化岗位(见附件1)。
符合上述1、2、3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9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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