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栖霞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9年栖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含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2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分别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www.njedu.gov.cn)、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南京市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岗位者可以是非师范类毕业生。
2.2019届硕士毕业生(30岁以下,应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019届博士毕业生(35岁以下,应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应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应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名参加过栖霞区新教师招聘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次招聘。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任教学段须与报考学段相一致,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1月26日8:00—12月2日17:00。
2.方式: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www.njedu.gov.cn)中“招生信息”模块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先阅读网上《网上报名诚信协议》,然后按照网上提示及相关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考试及后续各环节的应聘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须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2019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生还需上传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2019届外省院校毕业生还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本科生,另需上传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3)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18届外省院校师范毕业本科生还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本科生,另需上传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4)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招聘条件(三)的人员须上传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学校(幼儿园)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幼儿园)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
(6)所有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4.资格初审:栖霞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1月26日8:00—12月4日17:00。
5.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6.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在报名系统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宁价费〔2003〕342号)。未按期进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已在其他区缴纳过报名费者,不需重复缴费)。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11月26日8:00—12月5日17:00。
7.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报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少于该学科(专业)招聘人数3倍的,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专业)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12月7日9:00至12月7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18年12月26日8:00-2018年12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使用A4复印纸打印),并按照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电话:025—57937181。
9.有关要求:
(1)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它区报过名者,符合栖霞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栖霞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需求信息表》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兼报栖霞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它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30%;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栖霞区中小学(含新港中专校)、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与2019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中小学招聘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只考公共知识60分。
本次统一组织的笔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针对本考试开办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我们的聘用考试无关。此前电话或招聘会现场的咨询答复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证标注的为准。
(3)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凭笔试考试证和身份证号于2019年1月15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阅本人成绩并打印。本次成绩只在2019年应聘时有效。
2.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栖霞区教育局将于2019年3月上旬向社会发布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在栖霞区参加2019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栖霞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3.面试
面试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将分两批次进行:首批为中学教师(含新港中专校)、学前教育教师面试;第二批为小学教师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于2019年3月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2)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基本功、基本素养(分别占50%、30%、20%)综合考核的形式。上述三项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三项面试考核成绩中,若有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视作面试不合格)。
(3)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70%。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栖霞教育之家网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19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19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教育资源,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方式。对招聘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025-85501433
五、招聘监督
栖霞区教育局: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栖霞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xls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