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屯昌县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教师拟聘名单公示(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教师〔2018〕109号)精神,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按照《屯昌县教育局、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教师的通知》(屯教〔2018〕396号)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拟聘用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日
举报电话:678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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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