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补充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岗公告【24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补充招聘6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我市计划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其中:教育系统24人(高中教师3人,职校教师6人,市直小学教师3人,农村中小学教师2人,乡镇幼师10人),卫计系统33人(市直医院24人,乡镇医院9人),人社系统2人,智慧办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8年老河口市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详见附件3)。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年龄截止时间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上午8:30至2018年11月27日下午6:00(周六、周日休息,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各主管部门人事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在老河口市新闻门户网(http://laohekou.cnhubei.com/laohekou/)招聘公告下载或在报名现场领取《老河口市2018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持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地点报名。
(2)委托他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将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填写好的报名表等交委托人代为报名,代报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电子版、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电子照片)等资料上传到报名指定邮箱。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
4、有关要求
(1)现场报名和委托他人报名的,经在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网上报名的在收到初审通过的信息后,在2018年11月27日下午6:00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3张照片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办理确认手续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2)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报名。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报名时还须提交在“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查询资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彩照3张。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专业参考目录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
(5)参加笔试人员请于2018年12月4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5、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可免缴笔试费或面试费。
四、考试办法
针对招聘对象不同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招聘方式:
1、笔试、面试、考核方式。用于招聘以下人员:
(1)其报名条件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
(2)其报名条件招聘本科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2、面试、考核方式。用于只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五、笔试
1、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分类设考。详见《2018年老河口市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考试类别”和《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5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15-12:15《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教育系统和市直其他单位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卫计系统一般为1:3,达不到1:3的,按1:2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加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11月26日上午9:00至11月28日18:00时前到老河口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老河口市胜利路27号老河口市人社局6楼)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六、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卫计系统一般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按1:2比例;教育系统和市直其他单位岗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报考限招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2。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把关,在笔试成绩公布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2018年老河口市补充招聘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时间。一般在笔试成绩公示7个工作日后举行。
(4)面试开考条件。达面试开考比例即可开考。面试开考前有2人或3人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或2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但其笔试或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否则不得聘用。
(5)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力求体现岗位所在行业或系统的特点,也可参照笔试测试相应的类别分类命题。只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根据需要,也可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招聘职校教师和中小学一般岗位教师,实行说课的方式;招聘幼儿教师,实行说课和才艺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七、成绩计算及查询
1、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一般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aohekou.cnhubei.com/bm/rsj/)。
八、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老河口市人社局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老河口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老河口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九、其他待遇
聘用人员具有以下学历的,在老河口工作期间由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年给予24000元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每年给予36000元生活补贴。
十、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8305273;
监督电话:0710-8306330。
附件下载>>>
2018年老河口市补充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xls
2018年老河口市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