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大学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202人】
为了配合海南省委、省政府做好“聚四方之才”北京专场招聘会,根据《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案》(琼人社发〔2018〕433号)要求,海南大学就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境内外招聘符合此次招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18年北京专场招聘会事业单位岗位汇总表》(附件1)与《海南大学2018年人才引进计划》(http://www.hainu.edu.cn/stm/rencai/2018712/10515783.shtml)。
四、招聘程序
招聘将在北京、海南两地分别组织实施。海南场次招聘程序按《海南大学2018年度招聘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http://www.hainu.edu.cn/stm/rencai/201897/10518023.shtml)组织实施。北京场次的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也可在招聘会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邮箱:haidazp@vip.163.com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16时起至2018年11月10日16时
报名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海南大学2018年教学科研人员引进报名表》(附件2),附上身份证正反面、本硕博学历学位证(含应届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版到报名邮箱,报名邮件主题须按“北京站+应聘二级单位+姓名”的格式命名。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建宫门路2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会-海南大学展位-报名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0日11:00-16:00
报名要求: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海南大学2018年教学科研人员引进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后附上身份证正反面、本硕博学历学位证(含应届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前往招聘会现场报名点提交。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择优推荐考核人选。学校通知考核人选于2018年11月10日在海南“聚四方之才”北京招聘会现场海南大学考场参加考核。考核人选须在考核前签订《应聘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等。
(三)组织考核
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在北京招聘会现场进行。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10日,拟定于13:00开始
面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建宫门路2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会现场
(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方式:由应聘人员对本人的学历工作背景、研究方向及代表性成果、未来研究设想等进行综合汇报,并回答考官提问,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择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考官表决通过)确定拟聘用人选。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拟聘用意向书》。
(四)考察、体检
二级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事处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zhaopin.hainu.edu.cn/)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纪检办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学校分批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其他
考核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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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