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农业大学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次)【14名】
经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新疆农业大学14名编制外聘用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位于乌鲁木齐市美丽的老满城。学校前身为八一农学院,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隶属于新疆军区,是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建立的第一所本科院校。1958年,学院划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更名为新疆八一农学院。1995年,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秉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南泥湾”精神,始终坚持“屯垦戍边办大学,稳疆兴疆育人才”办学宗旨,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结合生产”的办学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祖国西部谱写了人才培养的壮丽篇章。
学校已经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8个硕士
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有19个学院,1个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19531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594人,专任教师950人,其中教授140人,副教授310人,有博士学位的335人。
近五年,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项,建成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先后有37人次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荣誉。围绕现代农牧业、特色林果业、区域发展等领域建有国家重点学科、部委重点学科4个,自治区级高峰、高原学科7个,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15个。近五年,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纵向科研项目900项,到位经费近4亿元。我校已成为新
疆农业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的重要支撑。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外合同聘用(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涵盖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主页(http://www.xjau.edu.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18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4日00:00止(北京时间)。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所有岗位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内高班除外)国语水平须通过HSK八级或MHK3级甲等以上;
(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本次招聘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1月13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1月13日后出生。
(九)本方案中“少数民族”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其余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同等对待;
(十)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www.xjau.edu.cn)主页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需求计划表、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提交《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2)。
1.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需求计划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4日00:00止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咨询:吴老师0991-8762671xndrsc@163.com
网上招聘系统技术咨询:
杨老师0991-8763565yangzhaohui@xjau.edu.cn
(4)报名方式: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au.edu.cn/zpsys)注册后网上报名,请先阅读《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应聘人员使用手册》(附件5)。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专业目录请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6.资格审查。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www.xjau.edu.cn)主页上进行公示。
六、考试
1、应聘人员考试。
应聘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国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国语)命制,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40%折算。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水平。
笔试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参加笔试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同公布,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不再单独通知。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本(硕)学位证毕业证、《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2)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学校内设机构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学校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在总成绩中按60%折算。学校内设机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学校面试,学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如有放
弃者,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考察
(一)新疆农业大学将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须提交《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2)。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农业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
经新疆农业大学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相应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按规定程序聘用;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解除聘用。
十二、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组织
十三、招聘监督
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陆老师
监督电话:0991-8762329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农业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新疆农业大学也不收取任何报名、体检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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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应聘人员使用手册(详见人事网站).docx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