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延边大学珲春校区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2号)【2人】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延边大学珲春校区2018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2号)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邮件确认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gkzp.ybu.edu.cn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6日
邮件确认:请根据报名时填写的邮箱收到的信息操作。
联系电话:0433-2732067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提前5天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手机畅通,并及时查收邮件,未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前,由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来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人选按岗位类别1:3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综合考核合格后,与延边大学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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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