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湖南株洲市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1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一。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符合岗位其它条件对年龄有放宽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为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5、未满最低工作服务约定期限的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huzhou.gov.cn/和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zzptc.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楼201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以下资料,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如实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2、资料要求及相关说明
(1)本公告所称全日制毕业生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录取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三),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我院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认定。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等原件必须在2019年8月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下载并打印。
(5)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6)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签署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由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学院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下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试讲、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笔试、试讲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1)面向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进行统一的笔试和试讲,以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对考察(考核)合格者,即择优聘用。
(2)其他招聘岗位均需进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高校教师应知应会知识,时长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2、试讲
(1)面向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以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不另进行试讲。
(2)其他招聘岗位均需进行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选(最后一个入选分数出现同分时,则同分者全部进入试讲环节)。试讲时长不超过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各类岗位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内容,要求手写板书(考场备有白板,不允许使用PPT课件),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教学设计、专业知识等。试讲试题由应聘者代表当场抽签产生,每位应聘者均有一小时准备时间,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成绩合成:综合成绩=考察(考核)成绩
(二)其他招聘岗位成绩合成:笔试和试讲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1、试讲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应考人员的试讲成绩。
2、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前,如综合成绩和试讲成绩均相同时,以试讲时7个评委分数取平均分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四)最低入围成绩
试讲成绩低于70分或总分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具有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的人员被聘用后,其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及职务均不予保留。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密切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huzhou.gov.cn/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zzptc.com的公告、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学校不另行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通知,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招考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被录取的(从拟录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
(四)本次招聘被聘用者,如符合株洲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对象者,将按照株洲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17〕8号)文件及其配套细则,落实奖励优惠措施(可以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享受医疗保健、子女就学、配偶就业、休假疗养等优待服务;根据人才分类认定,可申请三年10—200万元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一)招聘单位电话:0731-22625951刘老师
(二)举报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纪检监审处:0731-22625965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523
株洲市委组织部:0731-28680204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018年下半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