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株洲市湖南工业大学实验教师招聘公告【7人】
湖南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大学,占地面积3800多亩,在校学生38000余人。学校建立了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教育、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高校。学校以包装教育为特色,正致力于把学校建设成为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和鲜明包装教育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验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开展,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岗位为4个,招聘计划7个,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t.gov.cn)、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ut.edu.cn/index.ht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11日~14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本公告附件《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和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等材料,网上报名者请以电子文档方式发到邮箱hngdrsb@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专业+实验教师”。
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资格初审结果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并要求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复审。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认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实际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实际操作)、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实际操作):通过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和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实际操作),试讲(实际操作)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实际操作)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科研业绩、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183225(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22183090(学校监察处)
附件下载>>>
2018年湖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实验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q.xlsx
湖南工业大学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