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丽水学院辅导员和文艺干事招聘公告(第40号)【6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丽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5名、文艺干事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学校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毕业时间: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要求在2019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海外硕士研究生,要求在2019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及教育部提供的相关海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学生干部经历:辅导员岗位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曾担任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或校级社团负责人,班长,党、团支部书记等职务;文艺干事岗位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在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校级社团或班团等学生组织中有学生工作经历;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3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期间,发送报名材料的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姓名”)至lsxyxgb@126.com电子邮箱,并及时拨打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确认(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578-2271180)。
3.报名材料:①个人简历、②丽水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③同意报考证明书(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岗在编人员报考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2018年11月20日,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试前,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携带的材料包括: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书、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中国共产党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1.笔试: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综合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比例的,笔试合格者均可参加面试。笔试合格分为60分。
2.面试:面试采取回答固定试题方法进行,主要测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初定于2018年12月上旬在丽水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并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察组成部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或公告栏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招聘公告栏。
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告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丽水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578-2271108),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和丽水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丽水学院人事处和学工部咨询,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578-2276051;章老师,联系电话:0578-2271180。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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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