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丽水市文元学校招聘民办报备员额教师公告(第35号)【6人】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文元学校民办报备员额制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丽水市文元学校丽水市民办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民办报备员额制教师共6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丽水市文元学校公开招聘民办报备员额教师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三)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四)本科学历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研究生毕业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请到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打印一式二份并粘贴一寸彩色证件照)、县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丽水市文元学校行政楼三楼学校办公室报名(丽水经济开发区南明山街道江南路677号),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招聘人数3倍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018年10月25至26日凭身份证到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囿山路12号412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20%)和学科专业知识(80%);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
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官由市人力社保局抽签产生。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民办事业报备员额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文元学校0578-2059393、13867070902(毛老师),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21。
举报投诉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附件下载>>>
2018浙江丽水市文元学校招聘民办报备员额教师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