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省南宁市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8人】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本部校区位于南宁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内,正在筹建中的五象新校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学院现设有电力工程系、能源动力与发电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财经与管理系、机电工程及自动化系、建筑工程系、汽车与交通系、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9个教学系部。
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8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任教师,招聘人数为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任教师,招聘人数为8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赴区外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招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学院给予高层次人才的相关福利待遇。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5.身体健康;
6.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28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在招聘地点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到我区赴区外招聘的应聘现场进行现场报名,填写《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海丽文体中心)、10月28日(武汉: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上午9:00-13:00。(具体以2018年广西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安排为准)。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
(2)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①《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
③2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面试使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和考核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因招聘岗位为我校重点专业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
面试评委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校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单位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统一安排在现场报名的当天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
2.考核
(1)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则按岗位排名依次递补)。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考核不合格。
(四)体检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按照1:1确定拟聘人员。
2.组织体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从同一应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如递补人员体检仍不合格则该职位空缺。
(五)公示
1.公示对象: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且体检合格的为公示对象。
2.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招聘岗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清楚。
3.公示范围: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院网站上公示。
4.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和聘后管理
被正式录用人员纳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我区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217928,联系人:余老师、丘老师。
附件下载>>>
2018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2018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