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区将根据各市、县(市、区)中小学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筛选方式和结果公开。
(四)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要求,由各地在《岗位计划表》中予以明确说明。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一般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查;需要现场审查的,由各市在招聘公告中明确。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资格审查要求及咨询电话见各市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4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将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请考生尽量在4月16日前完成报名)。
(五)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18日17:30前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已交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六)应聘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可于4月24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24日15:00前及时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七)准考证打印。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8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2018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 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应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节点见各市、县(市、区)公告。
(2)确定免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面试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由各市、县(市、区)自行公布。
本次招聘的总成绩计算方式,由各市、县(市、区)自行决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确。
六、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据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可同时进入考核,也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方式由各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在公告中明确。
(二)考核要求。招聘单位于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质量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七、体检和公示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由各地按成绩计算排名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由各市自主决定是否开展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各市自行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7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
3.资格审查时间:8月13日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根据各市、县(市、区)确定的时间完成。
(三)其他事宜。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自治区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由各设区市根据情况自行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本市、县(市、区)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的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