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全面加强南宁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按照各县区、开发区中小学校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南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市、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0年4月12日以前出生)。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国家承认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7月20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在7月20日前提供学位证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筛选方式和结果公开。
(五)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在《岗位计划表》中予以明确说明。
(六)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配偶(驻邕指驻南宁市城区),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七)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执行。
(八)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三)资格审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资格审查要求及咨询电话见《2018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4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4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四)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将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请报考人员尽量在4月16日前完成报名)。
(五)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8日17:30前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已交报考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六)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偏远乡镇、村中小学或幼儿园急需补缺的教师岗位,按程序申请、审批后,可将开考比例定为1:2)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可于4月24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在4月24日15:00前及时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七)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可于2018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