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温州城市大学选聘拟聘公示(2)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政策规定,经评定,决定聘用黄俊杰等同志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共7天(10月11日--10月17日)。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本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三、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人事处:88109569、监察室:881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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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温州城市大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docx
温州城市大学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