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2012年小学英语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为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英语教师到英语教师紧缺的农村小学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全县招聘小学英语教师40名。
三、招聘条件
1、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英语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洞口县户籍(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毕业生或非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等级达到六级及以上水平的亦可报名。本县在编教师和我县省特岗教师(含今年已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和精神病史。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洞口教育网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
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8月24日至8月26日到县教育局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现场摄像),不接受委托报名。
3、考试
(1)笔试
①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②考试科目与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法律常识等;专业科目考英语专业大专程度相关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综合成绩的30%。
③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以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30%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英语口语(朗读单词、朗读课文、对话、口头作文)。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4、体检
以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考核
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6、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分配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对象在洞口县教育单位服务不得低于5年。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口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