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邵县教育局2011年招聘289名高中(含职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中小学教学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高中(含职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分A、B两个区域报考,分科分区域(A、B两区域)划线择优聘用;小学其他科目教师、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高中(含职中)教师,全县分科统一划线择优聘用。
A区域:龙溪铺镇、巨口铺镇、新田铺镇
B区域:陈家坊镇、潭府乡、太芝庙乡、潭溪镇、寸石镇、坪上镇、大新乡、迎光乡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全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5名,其中职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131名,其中小学语数教师107名、小学英语教师12名、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各4名;幼儿园教师3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工作。
2、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岗位年龄限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年龄限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年龄限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普通高中职位者须全日制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八中心理学职位须全日制师范类一本及以上学历),且专业相符;报考职中职位者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服装专业可放宽到专科学历),且专业相符;报考小学教师职位者须大专及以上学历(2002年前全日制中等师范毕业的中师生亦可报名),其中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职位者须专业相符;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者须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相符;报考特殊教育教师者须特殊教育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须具有新邵户籍(户籍关系保留在学校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的视同新邵户籍);报考普通高中、职中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不限户籍。
5、具有教师资格证(职中的服装、机电、建筑、财会专业除外,报考小学数学教师者,若无教师资格证,可凭会计证报名)。
四、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签具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职位会计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费于2011年7月23日—26日到新邵县教育局现场照相报名。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毕业生今年上半年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若未发放,可暂凭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相关证明报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指标的3倍,相应调整指标(可跨科目、跨学段调整指标)。
2、笔试: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1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量以试卷规定时量为准),报考对象7月31日到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报考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心理学各科教师职位者,考报考科目高中知识(题目难度为高考要求),其中心理学职位考该科目大学知识,报考高中其余科目只面试;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者,考报考科目高中知识(题目难度低于高考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者,考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及幼儿教师所需专业知识;报考特殊教育教师职位者,考特殊教育相关专业知识;报考职中教师职位者只面试。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其中除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外其余科目均按1:3)确定面试人数(尾数升),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学、机电、建筑、服装、财会、信息技术、幼儿、特殊教育职位者增加专业测试项目,测试时间增加10-20分钟,分数占面试分数的40%。
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科目相应学段内容(其中小学岗位试讲小学四年级内容、高中岗位试讲高中二年级内容),试讲内容在评委给定的课题中临时抽签确定。试讲前先抽试讲顺序签,试讲前45分钟抽试讲内容签,备课时间45分钟,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余科目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
面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师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4、体检:体检按照本公告“基本原则”之规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的1:1.2确定体检对象(尾数升)。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出生日期在前(年龄大)的优先。体检标准按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以定性考核为主。被考核对象须于2011年8月12日前将学籍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认定表或相关职位会计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考核材料送县教育局,逾期未送者视为自动放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2)受党、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4)曾经被判刑;(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如有因体检、考核被淘汰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考核合格人员张榜并在政府信息网上公示七天。
7、聘用: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查实后无异议的考核、体检合格者,其中高中(职中)教师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在所报科目中优先选择学校应聘,小学教师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与所报考相应区域乡镇规定的缺编学校双向选择,依次聘用。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出生日期在前(年龄大)的优先。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
本公告发布至新邵政府公众信息网。
本公告解释权属新邵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3661051 3661299 3664073
附件:(点击下载)
1. 新邵县2011年招聘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职数表
2. 新邵县2011年招聘高中(含职中)教师岗位职数表
新邵县教育局 新邵县人事局
新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邵县监察局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