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南和县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公告【9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的具体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高校毕业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对象、专业、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户口的全日制普通类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制户籍。
2、服从组织分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0日—2000年8月10日期间出生),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专业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南和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8月10日。如户籍、证件上的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以档案记载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60.6.215.163/bmks(请于报名期间登录)。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9:00—8月14日17:00(共5天)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为报名成功。
已经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在2018年春季已申请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发放的,在填写报名表中的资格证证书编号时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根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和任教学科报考相应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网上查询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确保在2018年8月10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温馨提示:因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如遇到这种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另择时间进行报名,请关注网上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一寸或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300K以下,宽高比例为1:1.2-1.4左右。照片将用于考试全过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入其他程序。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指纹采集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18年8月17日9:00—8月18日17:00,由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全幅面),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试。
6、指纹采集、准考证确认:2018年8月20日—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请考生本人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南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大厅进行确认,采集指纹,并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不盖章的视为无效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逾期不确认的按自动放弃考试对待。(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报考教师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报考医护人员的笔试内容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为2018年8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南和县政府网、南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请关注网上通知。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说课)
1、报考乡镇卫生院的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报考教师岗位的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按照报考科目,从对应的高中、职教、初中或小学课本中随机抽课进行。
面试(说课)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说课)实行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予以公布。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网上关于领取《面试通知单》的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笔试成绩还相同的,按学历(学位)较高者确定进入人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南和县政府网站、南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产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和县政府网、南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考第一中学、第四中学、职教中心的按照所报岗位聘用;报考乡镇学区、乡镇卫生院的人员,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总成绩自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行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填写《南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允许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319-378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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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