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和师资配置,2012年我县拟从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数量
普通高中教师 | 职业中专教师 | 小学教师 | 幼儿教师 | 合计 | |
语文 | 20 | 20 | |||
数学 | 2 | 20 | 22 | ||
英语 | 15 | 15 | |||
生物 | 2 | 2 | |||
体育 | 2 | 13 | 15 | ||
音乐舞蹈 | 2 | 14 | 16 | ||
政治 | 2 | 2 | |||
历史 | 2 | 2 | |||
物理 | 2 | 2 |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2 | 2 | |||
模具制造技术 | 3 | 3 | |||
电子技术应用 | 3 | 3 | |||
数控技术应用 | 2 | 2 | |||
焊接技术应用 | 2 | 2 |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3 | 3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3 | |||
会计电算化 | 2 | 2 | |||
物流管理 | 2 | 2 |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1 |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1 | 1 | |||
市场营销 | 1 | 1 | |||
学前教育 | 50 | 50 | |||
小 计 | 10 | 29 | 82 | 50 | 171 |
(说明:若某专业报名人数少于3人,该专业不开考)
二、工作待遇与去向
(一)公开招聘的教师一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二)聘用为高中教师均安排在县属普通高中学校任教;聘用为职业中专教师均安排在县职业中专任教;聘用为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均安排在缺编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并在5年内不得调动(含借调、跟班等)工作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聘高中、小学、幼儿教师的往届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音乐舞蹈、体育专业的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其余专业限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
1.普通高中教师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2.职业中专教师要求年龄在33岁以下(即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体育、音乐舞蹈专业为本科,其他专业为大专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
3.小学教师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
4.幼儿教师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一年内必须取得幼师资格证。
(三)优先聘用条件
“211”、“985”工程院校毕业的本科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可免文化考试,经面试体检合格,予以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2日至8月19日下午5时止。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介绍信或推荐材料)、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的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公办教师、特岗教师不能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1:00,考生于8月22日上午9:00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考试地点:宁远一中。
3.考试内容(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