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的开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特制定面试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编办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以招聘考试笔试的成绩为依据,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列名次的都参加面试(具体名单附后)。
三、面试的有关事宜
1、参考人员应于面试当天上午6时30分前赶到面试地点集中,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地点:面试第一、二天在东安一中智能楼进行;面试第三天在东安一中体艺馆进行。
3、面试时间:
⑴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地理的面试定于2012年7月21日进行;
⑵小学教育(语文、数学)、小学英语的面试定于2012年7月22日进行;
⑶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儿教育和小学计算机的面试定于2012年7月 23日进行;
⑷土木建筑专业的面试时间待定,另行电话通知。
4、面试的有效证件: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5、面试内容、形式、方法:
⑴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地理、小学教育、小学英语、小学计算机和幼儿教育的面试形式为说课,分值为100分。初中科目说课内容为初中二年级的教材(化学为初中三年级教材),小学科目说课内容为小学五年级的教材,幼儿教育科目说课内容为幼儿大班的教材。具体方法为:每一学科面试开考前,由评委当场从教材里任选五课作为说课课题,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抽中的课题即为说课内容;
⑵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的面试为才艺展示和说课,其中才艺展示分值60分、说课分值40分。说课为小学五年级的教材,由评委当场从教材里任选五课,由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抽中的课题即为说课内容。
①小学音乐的才艺展示内容为必选项目和自选项目。必选项目为唱一首歌,内容以及歌名自选(内容健康);自选项目为乐曲弹奏或舞蹈。
②小学美术的才艺展示为静物素描写生,时间为2小时。
③小学体育的才艺展示由考生自主表现,时间为5分钟。
四、面试程序
1、每天应参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赶到面试地点集中,由工作人员核查考生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后,组织考生统一赶往面试候试室,到达面试候试室后先由报考各学科的考生代表(一般为各科目笔试第一名)抽签决定各科目考试顺序,再组织各科目考生抽签决定考试顺序,再组织各学科考生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2、每个面试考场设评委五名(其中一人担任主考官),打分时每名评委独立打分,考生最后面试分值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每名考生面试前从5个说课课题中随机抽取1个课题作为说课内容。每个考生说课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用时不得超过15分钟。面试得分当场向考生宣布。
五、面试纪律
1、整个面试在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全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2、面试评委及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佩戴工作标志,在指定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不得进入其他工作岗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工作。
3、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查看或询问与自己岗位无关的考试安排情况,不得泄露任何考试内容。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4、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试室,所有资料不得带入准备室及面试室,考生进入考试候试室后,不得随意离开考试候试室,如要上厕所,必须由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发现接听手机、收发短信或与外界人员接触、传递信息等其他作弊行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考场现场使用手机屏蔽仪对通讯信号进行屏蔽。
5、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赶往考试地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的,按放弃考试处理。考生家长及亲友不得在考试现场逗留,否则该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进入考场只出示抽签号,不得作自我介绍和作各种暗示。考试结束后听指挥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再进入考试候试室。
7、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解释。
东安县公开招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