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
教育系统50名:
①初中教师4名:英语教师2名,信息技术、生物教师各1名(分配到羊角塘镇、梅溪镇、黄泥塘镇、进宝塘镇、大忠桥镇、龚家坪镇等初级中学任教);
②小学教师36名:英语教师20名,语文、数学教师各8名(分配到羊角塘镇、梅溪镇、黄泥塘镇、进宝塘镇、肖家村镇、八宝镇、文明铺镇、龚家坪镇、内下乡各小学任教);
③幼儿教师10名,分配到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报考的行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教育系统幼儿教师、发改委信息中心和人口计生委系统各职位的考生必须是祁阳籍贯(含祁阳户口);报考教育系统小学语文、数学职位的2001届祁阳师范普师班毕业生必须是98年入校时至本次报考时都是祁阳户口;
3、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2012年祁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和本科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至5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本人到报名处进行数码照相,书写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1张,报考教育系统幼儿教师系统各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考务、宣传费每人200元,数码照相费每人15元,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
(4)笔试前三天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收据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2、考试:笔试与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
报考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为所报考职位的大学专业知识、高中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四科,其中:大学专业知识占60%、高中专业知识占40%合成一张试卷,百分制,简称《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成一张试卷,百分制,简称《教育心理学》。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80%,《教育心理学》占20%的比例合成。
②笔试时间:2012年5月5日
上午9:30—11:30考《专业知识》
下午14:30—16:30考《教育心理学》 。
③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各职位均实行面试。
教育系统各职位为5月19—20日。
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报考教育系统各职位的按计划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④面试内容:各职位均实行百分制。教育系统教师为所报考职位的中、小学教材,课题抽签确定。 。
⑤面试方式:报考教育系统各职位采取以抽签为序,备课一个小时,即兴讲课15分钟的方式进行面试。 。
(3)考试成绩:
中小学教师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卫生系统除护理外的其他各职位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广电局、文化局和商务局各职位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除上述职位外的其它各职位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资格审查和体检对象。
3、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6月底前提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4、体检
各职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导致计划招聘名额有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6、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7、聘用
经考核、公示合格后,县人事局行文确定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在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后的一个月内拿出聘用方案,并报县人事局备案。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须在2012年8月底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考生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祁阳县人事局
201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