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本次考试面向全疆公开进行。
(一)招聘对象
凡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本次考试面向全疆公开进行。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近三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和身体条件
各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均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后出生)。
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符合体检标准。
注意:考生报名时要符合所报岗位招聘的具体条件设置(详见《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附件《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霍尔果斯政务网(网址:http://www.xjhegs.gov.cn/)具体查询。
三、招聘程序
招聘职位详见附件《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霍尔果斯政务网(网址:http://www.xjhegs.gov.cn/)具体查询。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2011年8月10日
2、报名地点: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02室。
3、联系电话:0999—8791176 8793416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职位(见附件),每人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有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会同教育局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填报职位时,应注明是否同意调整职位。
另报名也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霍尔果斯政务网下载报名表,SPAN>填写无误后与本人照片一同发至kadwgzb@163.com邮箱即可。
4、报名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2]2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门课40元,报名费15元。
(二)笔试
笔试采用汉语答卷。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16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8月8日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8月18日下午18:00公布。
2、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按50%折合后实行加分:
⑴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哈、蒙、柯、锡伯族考生加3分。
(三)面试
面试用汉语进行。
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工作方案、要求及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报考职位的类别,笔试成绩汇总后按照面试入闱分数线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一比一岗位也根据面试入闱分数线确定面试入闱资格。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凡一对一报考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体检、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规则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和考核人员,具体情况由招考部门另行通知。
体 检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可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政审和考察工作由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组织、纪检和人事部门统一进行。
因体检、政审和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各职位上依次递补。因无人报考或招聘数量不足造成的职位空缺,在相同职位(同专业、同语种)上依次调剂。体检、政审和考察合格人员由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照拟录用职位1:1确定拟聘人员,同时上报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拟聘人员审定后,由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霍尔果斯政务网(网址:http://www.xjhegs.gov.cn/)上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核实上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人事部门审核无误后由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增人员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期为一年一签。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增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简章由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有关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及具体事项:请考生主动前往报名点咨询,如无变化将不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不报到或者预留的电话无法接通、停机,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0999—8791176、8793416
监督电话:0999—8794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