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第二批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新培字[2011]2号)和《2012年自治区教育系统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新教人[2012]4号)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伊犁州直教师队伍建设,圆满完成我州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培养计划)目标任务,自治州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30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赴江苏参加中小学特岗教师及学前双语幼师培养。现将有关事宜简章如下:
一、报名条件
1、2002――2011年毕业的伊犁户籍或伊犁生源(不含兵团生源)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3、政治素质好,品行良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条件;
4、本人自愿、家庭支持、体检政审合格者。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报名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单位除名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及“培养计划”选派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在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4、自治区第一批培养计划自愿放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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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拔岗位
选拔岗位详见《2012年伊犁州直“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特岗教师、学前双语幼师岗位表》(附件1)。
三、选拔考试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3日---2012年2月10日。
2、报名地点:各县(市)报名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3、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以上两证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县(市)报名点报名,一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原则上要按照理科背景的报考理科岗位,文科背景的报考文科岗位,做到专业对口,人岗匹配)。由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政审,由县(市)教育、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学历、户籍、专业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考。考生报名时须填写《2012年伊犁州直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选派考试报名表》(附件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各县市人社、教育部门汇总后报伊犁州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安排,采取自治区统一组织面试考核的办法,专家组由自治区教育厅派遣。面试采取试讲考核的办法,根据考生所报岗位试讲一堂课,主要考核学科基础知识及汉语水平,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考核考务工作由自治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确定人员及调剂
考试结束后,由自治州教育局按考生所报考岗位成绩高低确定人选,并对空缺岗位进行调剂。调剂按专业、成绩、户籍先后顺序进行。即:首先对符合设置岗位要求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分数相同时按居住地就近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人员视作放弃参加“培养计划”资格,今后不得再参加其它“培养计划”。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的体检由各县(市)人社、教育部门会同组织、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到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县(市)人社、教育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确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作为培养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派“培养计划”人员并上报州“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公示
“培养计划”人员选拔审定后,由各县(市)人社、教育部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签订协议及军训
经公示确定选派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和所在县(市)人社部门三方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协议”。培训期满考试考核合格,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者,定向分配至签订就业协议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工作。按新教人[2012]4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选派人员送培前必须参加军训。
四、监督
相关业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选拔考试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保证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参与选拔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犯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犯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其他
伊犁州直“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特岗教师、学前双语幼师选拔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2),本简章由伊犁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电话 0999—8028870(州党委组织部)
0999—8290026(州教育局)
0999—8032205(州人社局)
监督电话 0999—8125095(州监察局)
附:1、《2012年伊犁州直“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特岗教师、学前双语幼师岗位表》
2、《2012年伊犁州直“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特岗教师、学前双语幼师选拔工作时间安排表》
发布简章时间 2月3日
报名时间 2月3日-10日
领取考试考核通知时间 2月15日
考试考核时间 2月17日-24日
公布成绩时间 2月26日
确定体检学员名单 2月27日
学员体检时间 2月28日
学员公示时间 2月29日-3月6日
签订协议时间 3月12日前完成
学员军训出行时间 3月31日前完成
3、《2012年伊犁州直“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特岗教师、学前双语幼师选拔工作各县(市)报名点、联系方式》
1 伊宁市伊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楼仲裁办公室史小军张巧英8021795 温乾13519980505
2 奎屯市奎屯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405室薄樱王鹏09923248601
3 伊宁县伊宁县委党校一楼杨晓玲王丽4051586 18999570761
4 霍城县霍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魏鹏刁维良3029998 扎依旦15214857206
5 察布查尔县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袁华牛其虎3626532
6522719 13629996166
6 巩留县巩留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2室李生玲常旭芳5627921
7 特克斯县特克斯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古丽巴哈努尔兰6623448 毛晓梅13779559080
8 昭苏县昭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张海燕海拉提6022508
6020753
9 尼勒克县尼勒克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办公室王庆伟陈晓燕4623880
10 新源县新源县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大厅孟菲王义俊5035733
4、《考生须知》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要求:
1、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缺少任何一个证都不得参加考试。测试前,专家将对考生的毕业证的真伪进行鉴定,凡持假毕业证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采取汉语授课和答辩两部分。考试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考生讲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3、考生需准备所教学科3份不同的教案,教案必须是手写的教案,网上下载的教案视为无效教案。如果没有带够3份不同的教案,取消测试资格。
4考试时,测试专家从三份不同的教案中选出一份作为讲课的内容。
5、考生讲课过程中必须对所讲内容进行板书,板书将在评分过程中占一定的比例。
6、考试结束后,专家将当面公布成绩,考生需在成绩表中签字确认。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要求:
1、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缺少任何一个证都不得参加考试。测试前,专家将对考生的毕业证的真伪进行鉴定,凡持假毕业证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幼儿园教师考试采取“汉语授课能力”与“幼教专业技能”两个部分进行测试。汉语授课能力与幼教专业技能测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15分钟。其中汉语授课能力测试时间10分钟,幼教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
3、考生需提前准备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的5份教案,教案必须是手写的,网上下载的教案视为无效教案。如果没有带够5份不同的教案,取消测试资格。
4、汉语授课能力的测试由考官从考生准备的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的5份教案中现场抽取一个教案,考生按照教案内容组织教学活动,考官可根据现场教学活动组织情况进行相关学前专业知识提问。时间为10分钟。幼教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5分钟,考试形式分为“声乐”、“舞蹈”、“器乐”及“美术”四种类型。其中,“声乐”、“舞蹈”、“器乐”由考生按抽签方式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现场表演,考试时间为3分钟。“声乐”、“舞蹈”、“器乐”属于考生自行准备项目,考生抽签选其一项进行现场表演,必须是幼儿作品,时间限定为3分钟内。“美术”考试时间为2分钟(包括准备时间)。要求考生根据该场次考试既定的具体题目进行现场绘画,在2分钟时间内要完成不少于3个简笔画。
5、考场提供电子琴和手风琴、绘画的黑板和粉笔、多媒体设备等,考生可自带DVD光盘。
6、考生讲课过程中必须对所讲内容进行板书,板书将在评分过程中占一定的比例。
7、考试结束后,专家将当面公布成绩,考生需在成绩表中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