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教师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研究生学历优先,年龄35岁以下。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师事业。
4、具有较扎实的本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教专业的课程理论和实践内容。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5、获得教师资格,取得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有教学实践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应聘出纳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较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电算化知识,有相应的上岗资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者带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所报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并填写资格审查表。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至5日
报名地点:新疆对外贸易学校(坐19、613、54、922路校车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
闫 华 联系电话:0991-6867192 13579214164
邮政编码:830021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任职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应聘人员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
考试采取的方式:教师岗位按笔试、面试、试讲三部分进行。总分计算方法:笔试×30%+面试×30%+试讲×40%,考试均用汉语进行。
应聘出纳岗位按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总分计算方法:笔试×60%+面试×40%,考试均用汉语进行。
1、笔试、面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结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试讲环节。
2、试讲
试讲结合招聘岗位要求,指定内容,给予一定准备时间后,进行试讲。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新疆对外贸易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部门和新疆对外贸易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咨询电话:0991-6867192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 0991-3689707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1-4521464
新疆对外贸易学校纪检
监督电话:0991-6864567)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将提出增补公示人员的书面申请,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审核同意后,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公示。)公布,同时由学校直接通知本人。考试地点在新疆对外贸易学校。考试均用汉语进行。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