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国际部中美班的教学及未来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6 名,充实我校教师队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各地在职优秀教师;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并获得相当于国内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招聘各学科教师6 名(其中:英语、对外汉语、SAT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各1 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身心健康,无违法和严重违纪记录。
(二)仪表端庄,普通话达标,应聘各专业教师均要求英语口语流利,口音标准,年龄35 周岁以下(1977 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国家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 周岁以下(1967 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留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应聘对外汉语岗位的教师或毕业生必须是对外汉语专业毕业。应聘英语专业岗位的教师或毕业生必须过专业八级或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应聘SAT数学和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岗位的教师或毕业生,必须具备双语教学的能力。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12年6月3日—6日)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和海口市教育局网站(www.hkjy.cn)、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ihk.lss.gov.cn)发布。
(二)组织报名(2012年6月14日—24日)
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59 号海南华侨中学办公室。
报名人员需填写《2012 年海南华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提供以下材料: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流动的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重要荣誉证书或论文等(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同底照片3 张。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应届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校证明)、个人简历1 份、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近期体检证明、近期同底一寸照片3 张。
市内报名人员到海南侨中办公室直接报名。市外报名人员将复印件材料邮寄至海南华侨中学办公室( 6月24日前收到视为报名,转交的应聘材料一律不予以受理),或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hnqzbgs@163.com,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898-66773952 66702392 13687598517 联系人:方老师)。应聘人员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的,若符合条件,考试前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后退还),逾期不予确认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2012年6月25日—26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紧缺专业报名应聘人员未达到1:3 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才进行考试。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 2012年7月2日—3日
2.考试内容: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含英语)、教育教学能力(含面试)。
3.考试方式:分笔试、面试(含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英语授课)两个部分,
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英语知识,按40%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和英语授课能力,包括英语简单对话、对中美班该科的教学认识以及对教师基本素质的观察。按6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市教育局公开发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的网站公布。
4.考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59 号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 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三个月(属毕业生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进行管理。
九、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华侨中学办公室
邮编:570206 电话:0898-66773952 66702392
附:
1. 2012年海南华侨中学专业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毕业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