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2年教学科研人员引进计划,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勤奋,奉献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杰青”、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组部“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及院士等高端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有较好的学习和工作能力,能胜任我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5.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除教学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具体岗位情况、人数、专业及其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待遇
根据《海南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引进暂行规定》和《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引进待遇,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三、招聘的具体程序
根据本校各二级单位及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招聘信息常年对外公开,结合应聘人员的情况,分岗位、分批次直接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
应聘人员需填写《海南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并发送至haida21 @163.com邮箱,全年接受报名;咨询电话:0898-66271136。
2.考核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由校人事、纪检部门和各用人单位的领导、职工代表及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等组成专家考核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
专家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选,用人单位组织安排体检。拟聘人选的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4.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经学校领导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6.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海南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