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18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优秀教师资源,畅通教师跨县域流动渠道,现将2018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缺编可进原则。
坚持对等引进原则。原在城区的引进到城区(临泉县城区包括:城关街道、城东街道、田桥街道、邢塘街道、城南街道),原在农村的引进到农村。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教师引进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人社、编制、教育、财政部门共同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中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具备中等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学历;
具有不低于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已转正定级的现任在编在职教师,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4日之后出生)。
(二)优先条件
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2008年以来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获得者(需提供证书、文件或公示网址),部属高校免费师范生,不受以上年龄、学历、区域、设岗限制,且引进后可连续5年享受县政府教育人才奖励,每月奖励金额为500-1500元不等,详情见《临泉县教育人才奖励实施办法》(附件3)。
市级骨干教师、县名师、2008年以来市级优质课三等奖获得者,音乐、美术、幼儿教师、信息技术学科基本功评比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原在农村的可引进到城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工作操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填写《2018年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申报备案表》(一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上年度考核表及有关表彰、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
(1)受理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收申请。
(2)办理时间:公历7月20日前申请的,暑期集中办理;公历7月21日后申请的,寒假集中办理。
(3)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人事科(临泉县前进东路302号);
(二)引进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
引进岗位设置。
按照编制空额情况,征求学校设岗学科意见,综合确定具体引进学校(学科)岗位,并于集中办理前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专业要求如下:
(1)高中岗位,学历专业与设岗相符;
(2)初中岗位,学历专业与设岗要求:除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与设岗相符,其他学科限大文大理。
(3)小学岗位,除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与设岗一致外,其他学科不作要求。
(4)原高中教师可申请初中岗位,原初中教师可申请小学岗位,幼儿教师限申请到幼儿园。
(三)考核
县人社、编办、财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核。
查明基本情况、历年年度考核、及转正定级情况(查档);
入编情况(调出方出具证明);
工作表现(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查阅档案。
向县教师招聘流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予以网上公示。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并向县领导小组汇报后,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审批
填写《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审批表》(附件2),流出地单位、部门签署审批意见(以公告要求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定岗
根据引进原则最终确定岗位。
(1)申报人数在设岗数内的,直接定岗到校;
(2)申请人数超过设岗数时,属优先引进对象的,可先进行选岗,其余人员按教育教学实绩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认定,高分优先选岗;剩余人员可第二次申请有空缺岗位的学校。
四、其他程序
岗位设置、流出流入部门意见、考核、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按引进教师步骤另行通知,予以网上公布。
咨询电话:0558-64021780558-5390513
监督电话:0558-6402176
附件1.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申报备案表
2.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审批(备案)表
3.临泉县教育人才奖励实施办法
4.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综合认定细则
临泉县教育局临泉县人社局
2018年4月3日
临泉县2018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