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毕业生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4-08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通州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州区教委组织开展2018年面向毕业生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聘用人员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本次计划招聘142人,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8届毕业生和2017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四)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出具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报考中小学岗位的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中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除外。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无补考记录,且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符合相关回避原则。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edu.bjtzh.gov.cn/)进入“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4月10日9:00至2018年4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随时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笔试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20日9:00至2018年4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26日9:00至2018年4月27日17:00,在“公招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打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中小学岗位及教科研岗位的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综合知识测试;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参加幼儿园教师综合知识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8年5月11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打印成绩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公招平台”打印成绩通知单。
5.面试入围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拟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确定为拟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范围
拟面试人选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拟面试人员名单请登录公招平台查询)。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5月1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教师研修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东关上园175号)
3.递补工作
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需递补,将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1)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5月21日下午13:30-17:00
(2)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教师研修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东关上园175号)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是此次递补资格复审当天及以后因自动放弃等而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面试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4.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如为学校集体户,需出具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中未注明培养方式的,需出具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统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2017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组织的面试,面试通过教学设计、试讲、答辩等形式着重考察教学技能。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时下发的面试通知为准。
六、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公示
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统一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jtz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状态,退回修改的应在报名截止前再次提交信息。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安排参加招聘,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考生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录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毕业生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xls
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