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全日制完全中学,是隶属于广州大学的公办学校。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是“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广州市重点类中学。学校正式建校于1948年,前身是解放军15兵团干部子弟学校、广东军区干部子弟学校、华南军区干部子弟学校、中南军区子弟小学、广州八一中学、广州市第53中学、广州师范学院附中,2000年改名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学校现有初、高中共103个教学班、近5000名学生及420余名教职工。学校既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又有不断创新的教学思想。近年来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与时俱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在各方面的工作中都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省、市级的大批奖项。在教育事业高速发展的今天,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的教职员工团结一致,为学校再上新的台阶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职位表》。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类型:2018年毕业生、非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18年毕业生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证明,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三)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广州户口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2018年3月26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接受应聘人员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现场投递简历报名(不能代报,不接受函件和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3月28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3:00—4:00)
(三)报名地点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一楼多功能室
(四)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需携带简历还应附以下复印件(2018年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及各项获奖证书;非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其他业绩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近期一寸彩照一张。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现场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教师岗位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学科专业知识、教学常规、教学技能等)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将分别通知各类应聘人员)。
(一)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人员,经现场报名资格核查通过后,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同时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说课试教和专家组面试考核,两个环节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分为60分,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75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适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30日之内不能得出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持有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时,如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八)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凡在我校附属中学以往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过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应聘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本公告由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9118009,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39366042。
广州大学人事处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2018年3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