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乐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一览表》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一致。
《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数学)”,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为“学科教学(数学)”。
《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如: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为“临床医学”,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为“临床医学(儿科方向)”,由于专业“临床医学”完全一致,可以报考。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以下三类报考者还应具备的条件
三类报考者是指: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随军家属。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①在乐山市范围内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②截止报名结束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县(市、区)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③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同时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且现户籍地在乐山市范围内。
3.随军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经本人申请、部队审核申报、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由原籍迁至乐山部队(驻乐山市范围内)生活的军人家属。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18年3月17日至3月23日上午12:00。
网上缴费:2018年3月19日至3月25日。
准考证打印:2018年4 月9日至4月14日。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某招聘高中数学教师的岗位,要求“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填写为“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数学)”。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例如:只填写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而未填写任教学科),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20KB以下。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日(3月23日上午12:00)当天提交的报名信息将在报名截止后才进行审核,被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改报其他职位,建议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及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网上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3月25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缴费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考试考务费(含笔试考务费和面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2018年3月25日上午12:00前,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上述有效证明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团山街555号主楼二楼,电话0833-2431510)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面试考务费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1∶3(紧缺急需专业技术岗位放宽到1∶2,贫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岗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 年3月31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报考者所缴费用,2018年4月5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查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18年4月9日至4月14日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旧版一代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笔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医学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医学公共基础(不含中医)》。
具体职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大纲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8年5月15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市本级的最低分数线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县(市、区)的最低分数线在相应县(市、区)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市本级事业单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相应县(市、区)网站上公布。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招聘范围为“四川省”、“XX县”的报考者应出具户籍证明原件(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XX县生源地”的报考者应出具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证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环节递补进行1次。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且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以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