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南平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择优任用顺昌县实验幼儿园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职位及人数
顺昌县实验幼儿园园长1人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勤奋务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2.具有事业编制身份。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公办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或相应教育管理岗位职务。
6.年龄在45周岁〔1973年3月1日(含1973年3月1日)后出生〕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
8.2014-2017连续三学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公开选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15日,报名地点设在顺昌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要求:填写《顺昌县公开选聘县实验幼儿园园长报名登记表》。外县市报名人员可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也可先将填写好的《登记表》发送到顺昌县教育局邮箱scjyrsg@163.com。
3.报名携带材料: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任职文件、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等方面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3月16日):由顺昌县公开选聘县实验幼儿园园长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开考条件:公开选聘职位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1:3开考,低于1:3不开考。
4.笔试(4月15日):资格审查合格者,3月18-24日报名参加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统一考试。
5.面试(6月):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园长岗位所必须具备的政策水平、理论素养、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6.组织考察(7月):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综合考察。
7.决定任用(8月):根据面试成绩、组织考察情况,经顺昌县公开选聘县实验幼儿园园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任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聘任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聘期三年。聘任期满,考核优秀者,可以续聘。
四、其他事项
1.涉及到年龄等有关时间均以干部人事档案为准。资格条件审查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
2.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无论何时被查实一律取消选聘任职资格。
3.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7830715;举报电话: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7930719
4.本公公告未尽事宜由顺昌县公开选聘县实验幼儿园园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顺昌县公开选聘县实验幼儿园园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顺昌县公开选聘县实验幼儿园园长报名登记表
中共顺昌县委宣传部
中共顺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顺 昌 县 教 育 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