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2018年赴浙江工业大学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是浙江省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学校座落于海宁市硖石街道海州东路219号,占地360亩,建筑面积10.69万平方米。学校环境宁静,教学生活设施十分完善,是广大师生理想的学习、生活、工作场所。学校开展“链上教育”,专业建设与产业经济融合发展,重点建设汽修、园林、电子商务三大主体专业和经编工艺、皮革服装两大特色专业。其中园林绿化专业为省教研大组理事长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为省示范专业、省骨干专业,经编工艺为省示范专业、省特色优势专业,园林绿化为省示范专业,皮革服装为省特色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经编工艺两个实训基地为省级实训基地;硖石灯彩工作室为浙江省、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学校现有全日制教学班99个,在校学生4156人,教职工375名,专任教师288人,校外兼职教师87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2名,浙江省功勋教师1名,省特级教师2名,国家交通类名师1名,浙派名师培养人选2名,省教坛新秀2名,省“师德楷模”2名,嘉兴市名师2名。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13日上午:9:00 ---12:00
(二)报名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和路288号)畅远楼417会议室。
二、招聘计划
报名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1 |
旅游管理专业课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 |
|
2 |
电子电工专业课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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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形体礼仪专业课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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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工程教育 |
1 |
本科及以上 |
安全工程专业 |
|
合计 |
4 |
注:打“★”的为紧缺岗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为18-30周岁(1987年1月13日到2000年1月13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3.安全工程教育为紧缺岗位,报考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为18-35周岁(1982年1月13日到2000年1月13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能在2018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须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截至2018年1月1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填写《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
2.报名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其中紧缺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项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对象,面试形式为“试讲”+“技能测试”,两个单项满分均为100分,按试讲成绩70%+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由学校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校园网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在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校园网和海宁市教育网进行公布。
笔试和试讲地点为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和路288号),技能测试地点为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海宁市海州东路219号教育园区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告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在海宁市教育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和海宁市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9261266 手机号:13586398880
监督电话:0573-87229920,0573-8721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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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
海宁市教育网:http://www.haining.gov.cn/edu/
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校园网:http://hnzg.zjhnedu.cn/
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