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8年学生工作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南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公开招聘工作的暂行办法》有关精神,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现将2018年学生工作辅导员公开招聘需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兼职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和经验;
3.能够深入领悟并认同南开“公能”精神,能自觉运用南开“公能”精神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硕士毕业研究生(不含在职培养、定向、委培人员);
7.年龄30周岁以下;
8.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9.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10.懂汉语和维吾尔语、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特别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登录南开大学人才引进与人事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recruitment.nankai.edu.cn),点击“公开招聘”下的“辅导员”岗位入口。一个岗位应有至少3个应聘者报名,才可进入下一环节。
2.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2月25日17:00。
(二)初选
学校按照公开招聘计划及基本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等。
1.笔试和心理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和心理测试。笔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
2.面试
通过笔试、心理测试的应聘者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照1:4的比例参加第一轮面试。南开大学学生工作辅导员岗位第一轮招聘面试考评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按照1:2的比例确定通过第一轮面试的人选,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参加校级面试考核。
(三)校级面试
学校成立校级招聘面试考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由监察室对面试考核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政审
根据《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有关规定,对通过校级面试考核的拟聘用人选要进行政治审查,全面考核其政治倾向、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表现、工作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等,出具政审评估报告。
(六)审批
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及公示结果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录用人选,履行审批程序。
(七)体检及报到
经学校批准的录用人员,应及时履行相关手续,体检合格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入职。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85358178
电子邮箱:rsc@nankai.edu.cn
南开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