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45号)和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编办《2012年北海市银海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北海市银海区招聘特岗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桂教师范[2012]45号规定,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和《2012年北海市银海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黄东霞等89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地点:北海市银海区华侨中学(北海市四川南路南端,北海市旅游区交警大队旁进入
三、面试报到及资格复查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报到及资格复查验证时间和地点。
1、面试报到及资格复查验证时间:
2、验证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政府大院后楼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612室。电话:0779-3215032。
(二)面试报到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招聘方案的规定亲自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提供的材料齐全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
2.纸质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按自治区招聘方案规定,成人教育类毕业生不列入招聘对象范围)
4、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具备)
5.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具备)
6.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证明材料
7、优先聘用有关证件材料等
8.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
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验证,经验证合格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纸质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经验证合格的考生须在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0779—3215032
附件:1、北海市银海区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小学语文特岗教师)
2、北海市银海区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小学数学特岗教师)
3、北海市银海区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初中外语特岗教师)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 北海市银海区机构编制
和社会保障局 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