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遴选选聘和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知识等内容。
2.时间和地点:笔试根据报名人数的多少预计分两场进行,2018年元月6日上午09:00—11:00,报考各县区和乡镇(社区)岗位人员进行笔试。2018年元月7日上午09:00—11:00,报考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和市级事业单位选(招)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地址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预计半个月左右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考人员在公告公布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按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聘人数5: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公开招聘岗位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招考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选聘的,需提供《2017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5);报考面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人口招聘岗位的,需提供《2017年延安市面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人口招聘岗位审核表》(附件6);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需提供《2017年延安市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审核表》(附件7)。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资料根据招考工作进展情况在公告公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职(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和事业单位选聘的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职(岗)位需求确定。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公告公布网站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1.遴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2.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3.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聘和招聘职(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及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公告公布网站另行通知。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和事业单位选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和考察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合格的遴选选聘和招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对以下情形导致遴选选聘和招聘职(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③自愿放弃的;
④因其他情形导致职(岗)位空缺的。
2.公示期满后,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公布遴选选聘和招聘确认人员名单。遴选选聘确认人员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办理人事调配、编制、工资等人事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确认人员按归口统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招聘确认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人事手续,享受本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3.遴选选聘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到乡镇基层工作人员限制基层服务年限,基层服务年限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延人社发〔2017〕11号)规定执行。被遴选选聘和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遴选选聘和招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1.为了确保本次公开招考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考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严肃公开招考纪律,对公开招考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建立健全公开招考黑名单制度,对于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招考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和招聘。
五、重要提示
1.应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考的相关公告,以防止出现错过相关招考时间安排和递补时无法联系的情形。
2.准考证是报考人员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和招录等招考程序必备证件,准考证丢失的,上述各个程序均不得参加,特此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多打印或复印几份,并妥善保存,以防备用。
3.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考无关。敬请广大应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911—2160835(干部调配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1—2160656(公务员综合管理科)
0911—216065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技术咨询电话:0911—216230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附件:
1.2017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7年延安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2017年延安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4.2017年延安市各县区、乡镇(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5.2017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推荐表.xls
6.2017年延安市面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人口招聘岗位审核表.xlsx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