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内选聘一批教师教育学院中职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计划数
任课科目 |
选聘计划数 |
任课科目 |
选聘计划数 |
高中语文 |
2 |
高中物理 |
1 |
高中数学 |
2 |
高中化学 |
1 |
高中英语 |
2 |
二、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凡自愿到教师教育学院从事中职教育工作的教职工,由本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12月8日上午11:30前将报名表交到理学院朱丽老师处,理学院负责前期摸底报名工作。
2.学校研究。12月12日前,学校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研究选聘人选。
三、有关要求
1.本次选聘对象从校属各单位正式教职工中产生,要求具有师范教育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教学经历教职工优先。
2.校属各单位要积极动员教职工报名,并支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到教师教育学院工作。
四、本次从事中职教育工作的专任教师相关要求及待遇
1. 基本课时:每年400原始课时,不折算,中职基本课时以内每课时补贴10元。从事中职教育工作的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本科教学任务,如确需兼任一门本科课程教学,则教学工作量按比例打通。超过部分作为超课时,未完成基本课时要扣减绩效。
2.其他酬金:早晚自习辅导、班主任补贴另外计算。
3. 科研考核:对科研任务不作考核。
4. 绩效工资:教师可自行选择是否按《湖南城市学院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文件进行定级,如果选择不按《湖南城市学院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定级,则按同级职称人员最低等级定级。
5. 职称评聘:在条件成熟时,单设职称职数,视情况评聘职称。在教师教育学院获得职称晋升后,8周年内不得调离教师教育学院。
人事处
2017年12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