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制办、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 [2017]168号)和延安市教育局、延安市编制办、延安市财政局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延市教人[2017]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
二、招聘专业、数量和岗位(详见2017年志丹县特岗计划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初中、小学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学前教育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类专科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在2017年7月20日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报岗位需求专业要求相同。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志丹县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6.学前教育具体含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教育、音乐学、教育学、美术教育、美术学、舞蹈学专业。
7.延安市户籍。(延安市户籍的按2017年5月1日前为止审定;应届大学生以户籍迁移证迁往地为准审定户籍,在资格复审时审定。)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招聘按照公布需求、网上报名、网络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补录及签订合同、集中培训等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省教育厅将于5月中旬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特岗计划统一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填报任教志愿,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5月18日12:00至5月24日12:00。
3.网络资格审查。5月18日14:00至5月24日18:00,网络资格审查由志丹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教育、人社、公安、监察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网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务必在5月24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无需学校或单位签字盖章)。
4.现场确认审核。从县教育、人社、公安、监察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组,严格按照公告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审核。5月25日至27日18:00,在志丹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审核有关事项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往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初审应持网上打印的《特岗教师报名表》、毕业证和“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信息、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验证信息或考试成绩单、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分两步走,即考前进行身份验证,报考者应持网上打印的《特岗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所在学校就业推荐表、介绍信、学员证、获奖证件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有关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初审,与报考者签订报考承诺书,待毕业领取相关证件后再进行资格确认,后期资格确认中发现资格不符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持志丹县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现场确认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6月14日至6月17日24:00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现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和岗位计划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5.笔试。笔试成绩占招聘总分值的50%。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音乐、学前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统一笔试时间为6月18日(星期日)。
按岗位以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音乐、学前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志丹县特岗教师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6.面试。由志丹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招聘总分值的50%(根据专业确定面试内容)。按岗位根据笔试、面试汇总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提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公示。志丹县特岗教师招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7. 体检。体检人员确定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8. 资格复审。志丹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持特岗计划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档案、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持志丹县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志丹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2017年志丹县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按照岗位依据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岗位依据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9.补录及签订合同。2017届特岗教师应于7月25日前赴志丹县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志丹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补录工作应于8月10日前完成。8月15日前,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拟聘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8月25日前,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名单、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名和聘用情况、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市特岗办。
10.集中培训。8月份,志丹县教育局根据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主要是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11.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报到,到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志丹县特岗教师招聘相关工作将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随时查看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五、政策与保障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1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出部分由志丹县财政承担。志丹县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与补贴发放等保障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岗教师,使每位特岗教师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任教期间,由志丹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志丹县教育局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原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志丹县政府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志丹县教育局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志丹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志丹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2017年志丹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