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按照延安市教育局、延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延安市财政局、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延市教人【2017】23号)精神,补充农村短缺学科教师,推进黄龙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招聘部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规模
(一)招聘岗位:(详见黄龙县2017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规模:拟从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中公开招聘61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其中,招聘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要占一定比例),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在2017年7月20日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我县基层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
6、瓦子街希望小学学前教育岗位,限符合招聘条件的黄龙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申报,非黄龙县户籍和未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不得申报此岗位。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学校流动。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发布信息。5月中旬省教育厅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5月18日12:00时至5月24日12:00时。
(三)资格初审。5月18日14:00时至5月24日18:00时,严格按照公告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5月25日至5月27日18:00时申报人员必须本人到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审核,不能代审。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笔试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4日至17日24:00时,统一笔试时间为6月18日(星期日)。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根据时限要求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5:5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对拟聘人员应有不少于5天的公示。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17届报考我县的特岗教师应于7月31日前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补录工作应于8月15日前完成。8月20日前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
(七)集中培训。8月份,教育局集中安排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依据教育局出具的特岗教师介绍信赴所在学校上岗任教。
五、政策与保障
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1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3.1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教育局妥善解决好特岗教师的住宿、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困难,要确保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聘任期间,由教育局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教育局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原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县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八、重要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情解读、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勿轻信有关广告宣传,以免被误导或上当受骗。
黄龙县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