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属免费师范生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黑龙江籍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免费师范生4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7年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http://www.dsjyw.net/
四、招聘对象
教育部所属6所师范类重点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8届黑龙江籍免费师范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哈尔滨市香坊区2017年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完整(请务必将自己各项信息填写准确,照片必须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近期证件照)。
2.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本科阶段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其学历、专业及专业方向的统招在校证明和课程成绩单的扫描件。在体检前提供学位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
(2)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要求:以上报名材料中的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3.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对应岗位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专业-本人姓名。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邮箱请查看《招聘计划表》。
香坊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451-51860019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6日
(二)资格确认
本人持报名邮件附件中所提交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四张2吋免冠彩色照片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资格确认时间:2017年12月7日10:00-14:00
资格确认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取消。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在全程监督下进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附件:
2017年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计划表.xls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