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 2018年直接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创办于1941年,是一所公办学校,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的直属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现代化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和谐校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等称号,学校位于孙中山的故乡——广东省中山市的中心区,生活便利,环境舒适。现有36个教学班,学生1773人,教师122人。
学校重视教师的发展与队伍的建设,现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包括省特级教师4人,省名教师1人,市名校长2人,市名教师3人。学校教师曾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巾帼标兵奖、全国优秀教师、省教育家培养对象、省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南粤优秀教师、北京奥运会火炬手、“十佳感动中山的人民教师”等荣誉。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小学教师,受聘教师享受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待遇。
一、招聘岗位、岗位代码及拟招聘人数:
序号 |
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语文教师 |
A05[文学] 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语文) |
专业技术 |
十一级 |
2 |
接受学科教学 (语文)、小学教育(语文)报名 |
2 |
数学教师 |
A0701[数学] 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
专业技术 |
十一级 |
2 |
接受学科教学 (数学)、小学教育(数学)报名 |
3 |
音乐教师 |
A0504[艺术学] |
专业技术 |
十一级 |
1 |
管乐方向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5.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6.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招聘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12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二)时间:2017年12月16日,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相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采取高校现场报名方式。
(三)高校现场面试
高校现场面试合格者,安排到学校进行试讲考核和专业能力测试。
1、考核程序如下:
(1)答辩:应聘者回答由评委提出的问题。
(2)试讲:应聘者根据考核单位提供的教材内容备课,进行试讲。
(3)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学科特点对应聘者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或笔试。
以上环节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4)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教育教学能力×50%+综合能力×30%+语言表达能力×10%+举止仪表×1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谈推荐”环节。
(5)面谈推荐
按总成绩1:1.5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入面谈推荐环节。学校分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根据面谈推荐情况,按1:1比例讨论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6)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测试
1. 填写《拟直接选聘人员体检安排表》,上报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由市教体局统一安排时间,由我校集中带队进行体检,指定施测单位:中山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 体检测试合格后,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采用信函考察方式的,向拟聘人员档案所在单位党委、组织或人事部门发出公函,并请所在单位提供拟聘人员的现实表现材料,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形成考核报告。
五、聘用
招聘结果报中山市教体局人才交流中心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一)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二)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三)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四)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五)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六)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七)放弃聘用资格者;
(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九)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88668633 苏老师、杨老师
邮箱:zszxxx@163.com
学校网站:www.zszx.org
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