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面向2018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决定于2017年12月上旬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面向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中山市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面向2018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镇教育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8年优秀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2);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日(星期天),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253306316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应聘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联系方式附后)。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17:30,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到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108室报名及资格确认。
3.须带备的材料:(1)《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复印件(原件备验);(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可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验);(3)尚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4)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二)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习成绩排名、专业素养、特长、在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的干部任职经历、在校内社团的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及校级以上奖励等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2017年12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起
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601、602、603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阜沙镇自主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60分)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