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师简章
柳青街道幼儿园是由市政府投资建设、兰山区教体局主管、柳青街道办事处承办的公办幼儿园。根据单位用人计划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柳青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优秀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2、应聘人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岗位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在其他幼儿园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给幼儿园造成恶劣影响或被原单位辞退过的;
3、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下载相关表格,如实填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日—12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三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含
工资表、用工合同等);
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
⑥打印并上交《报名登记表》一份;
⑦打印并上交《诚信承诺书》一份;
⑧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3、报名地点: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414室。
咨询电话:0539——6375810
18654972885(黄老师)15376056089(鲍老师)
三、面试及笔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发展指南》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高分到低分录取,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的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张榜公示。
2、面试
面试工作在教体局等相关人员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该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考生自行准备伴奏、服装、乐器、道具等),两项展示时间总共控制在10分钟内,面试顺序分组抽签进行。面试人员每人有5分钟的准备时间,依照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室试讲,试讲结束后紧接着进行自我才艺展示部分。试讲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才艺展示部分,考试可选取自己最擅长的一项进行展示,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面试结束后,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组织体检、考察。对因弃权、体检及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对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人员备案后,由劳务输出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2000元/月,待考核合格录用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保险,待遇参照同等条件的公办教师,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温馨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柳青街道办事处
柳青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