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7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株洲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的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位于株洲市红旗北路,毗邻沪昆高速和长株高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下设“八部八院”,开办汽车运用、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汽车制造与装配、机电一体化、数控、模具、会计、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艺术设计等涉及六个专业群的2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突破一万人。2015年8月成为湖南省首批八所卓越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zzptc.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网络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开始至11月30日下午17:3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2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聘资格)、获奖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报名。
网络报名人员直接将报名表等上述材料扫描件发我院的招聘邮箱(hnqczyrsc@163.com),电子邮件标题内容要求为:“应聘岗位+姓名”。同时,须在考试前1天提交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加盖单位同意报考的公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试讲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教师职业道德和写作能力等内容。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试讲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试讲:笔试结束后,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素养、领悟教材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和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按照抽签号顺序给每位应聘者一定的备课时间,授课时间15分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选。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笔试、试讲、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前。
笔试、试讲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2625951-22625905
邮编:412001
传真:0731-28431879
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审处:0731-22625965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