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2017年底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我县于2017年底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中小学及幼儿教师60名。根据省、州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县部分学校的用人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考核聘用。
二、考核聘用岗位、名额、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考核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考核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5、考核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6、所学各科成绩补考不得超过2科;
(二)应聘人员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范围及所需知识技能等具体条件详见《德昌县2017年公开考核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核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应聘人员年龄、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时间点,计算截止日期统一为2017年11月17日(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各类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18年7月31日)。
三、考核聘用的程序
(一)报名和考核的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17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报名;2017年11月18日至19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考核。
(二)报名手续
1、报名登记。由报名点的考核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登记。
2、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红底免冠2寸标准照3张;
(2)《2017年凉山州德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1份;
(3)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招聘单位在网上验证后签字盖章确认)、学校签发的成绩单各1份;
(5)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有要求的才报);
(6)在编在职人员(德昌县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参加应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7)尚未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和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名(证明上的学历、专业、资格名称等要素必须与证书一致;尚未取得的证书必须在规定时限提供,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8)其它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与《一览表》中的资格条件一一对应,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时县、州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