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政〔2017〕65 号
关于乐清市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提前招聘
2018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打造一支乐清教育铁军,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和乐清市委市政府“大干教育”的精神,经研究,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提前招聘2018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 11月18日(上午9:30--14:00接受现场报名);
招聘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园内(具体地点见浙师大就业信息网上发布的温州专场招聘会通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校园招聘64人,具体岗位详见《乐清市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提前招聘2018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
2.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海外硕士学位需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升入或海外本科学历毕业生升入,特殊教育放宽到大专),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
4.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职高专业课除外)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
(二)资格条件
1.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985、211高校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国家免费师范生;
(4)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5)省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或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校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
(6)浙江师范大学2018届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要求综合素质在各专业前40%——即学子英才名册中的师范类人选);
(7)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18届“精英班”(如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8)非师范普通高校省优毕业生、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成员、获得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的普通高校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者可报考专业对口的职高专业课岗位。
2.乐清户籍或乐清生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985”高校毕业生;
(2)校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或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3)具有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特殊教育放宽到大专),大学期间获得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三次(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素质在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列(浙师大前60%,宁大、杭师大、温大前50%,其他学校前30%)、或大学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班级正班长、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书记、学校学院学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17学年下学期期末);
(4)非师范普通高校校优毕业生、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的普通高校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可报考专业对口的职高专业课岗位。
说明: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