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2017年7月公开考核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简章
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中共西昌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中学教师19名,农村小学教师1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西昌市2017年7月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全国非在编在职人员(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2.其它条件。考生年龄30周岁以下(天立学校支教岗位条件见岗位表,正式聘用后需到西昌天立学校支教),1987年6月5日以后出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为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已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士)、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资格证书等。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未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凡是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昌教育网(www.scxcedu.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至6月19日17:00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科及单位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教师资格证必须与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类别对口。
(二)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报名时请登录西昌教育网(www.scxcedu.com)填写西昌市教育局考聘(调)教师报名系统,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个人证件标准照。报名成功后,需在报名网站上打印《西昌市教育系统考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三)凡网上报名成功者均应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审核以现场资格复审结论为准。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一)2017年6月24日上午8:30-17:00至25日上午8:30-12:00,在西昌市初一中(老西门街6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二)资格复审时应出具的手续:
报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审查:
1、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姓名、毕业时间、毕业学历、学习形式、专业等必要信息)、《成绩单》(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必须对口!!!);
2、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学位证》(本科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必须对口!!!)。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还必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文件(或解聘文件),时间为资格复审之前,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录聘资格。
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有工作经历和业绩要求的岗位,需由现工作单位查阅档案后出具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证明材料(单位盖公章,并带上相关业绩材料)。
3、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笔试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本简章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聘资格;
5、考生在考调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