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冕宁县教育局
关于2017年面向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中、初中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将使用事业编制面向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部分高中、初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n.lsz.gov.cn)以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高校考核招聘教师21名(其中高中18名,初中3名),具体计划见《冕宁县2017年面向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1、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17年应届毕业生。
2、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并于2017年8月20日前报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验证原件后办理招聘手续,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3、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 和“专业”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二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符合考核招聘岗位的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应聘高中教师: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且具备与所报岗位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书。考聘英语岗位的,英语必须过CET-6级。报考岗位编号190201至190208的正式招聘后由冕宁中学委托培养。
2、应聘初中教师: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且具备与所报考岗位一致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条件,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书。
四、考核招聘原则
1、考核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考核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五、考核招聘工作程序及录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通过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n.lsz.gov.cn)和校园网发布考核招聘信息(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大学、西昌学院、内江师范学院等);
(二)2017年5月24日上午9:00召开应聘人员见面会,介绍我县的基本情况、编制使用、工资福利和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向应聘人员介绍用人学校基本情况。
(三)2017年5月24日上午10:00—上午12:00、下午2:00-4:00考生现场报名: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需贴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招聘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个人自荐书
2、《身份证》原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该生系该校2017年能具备按时毕业条件,可按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具备与所报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提供高等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已修完的各学科成绩单(须加盖高等学校教务处公章)及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在考核招聘期间(面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二吋照片二张。
(四)资格初审: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报名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考者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工作完成后,对合格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聘任时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五)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笔试为专业科目)。
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说课成绩
2、考试内容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说课:通过说课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说课的人员另行缴纳说课考务费80元。
3、笔试
本次笔试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考室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的考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说课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说课)。进入说课考生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笔试结束后两日内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进入说课环节人员名单。
4、说课
说课的时间地点:说课时间为 月 日,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
所有进入说课的考生应于 月 日下午2:00至5:00在四川师范大学本部招生就业处领取《说课通知书》(代领者须出具考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说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说课通知书》。
参加说课的考生凭《准考证》、《说课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说课。
逾期未报名参加说课的考生,取消其说课资格。
说课使用教材:使用冕宁县现行高一年级上期教材和初一年级上期教材。考生自带教材、教参、纸、笔等用品。
说课顺序:进入说课人员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
说课计分方法:采用百分制记分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六、招聘办法
1、说课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2、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说课成绩再次并列,则再加试说课一次。
3、成绩公示。报考者的说课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招聘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两天内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招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聘或招聘资格。
七、签订就业协议
1、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 月 日上午9:00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的《冕宁县考核招聘教师补充协议书》。
3、若2017年 月 日上午9:00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招聘岗位出现缺额的,可在2017年8月20日考生报到截止时在本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
八、办理招聘手续
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招聘手续,签订招聘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自行申请调(流)动(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安排调动的除外)、辞职,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各用人学校填写《冕宁县2017年面向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审批花名册》,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署意见。
九、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县教育局组织,由县教师培训中心实施,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一、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招聘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冕宁县纪委监察局: 0834——6723164
咨询电话: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723391
冕宁县教育局 0834——6730936
联系人电话:梁股长 13881577018
宋老师 13881489108
十三、考核招聘地点
考核招聘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静安路5号)
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事宜时间安排,报名时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冕宁县2017年面向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初中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冕宁县2017年面向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冕宁县考核招聘教师补充协议书》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冕宁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9日
冕宁县考核招聘教师补充协议书
甲方:冕宁县教育局 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与甲方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若乙方违约,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伍仟元。
二、2017年8月20日前,毕业生到冕宁县教育局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学历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交个人档案、报到证,缺一均视为乙方违约,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并将毕业生全部材料退回原校,同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乙方到所聘单位报到后,须服从单位安排,在冕宁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如报到后未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50000元(伍万元整)的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四、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并按国家规定解决编制和工资待遇。
甲方:冕宁县教育局 用人学校:
联系电话:0834-6730936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2017年 月 日
1、《冕宁县2017年面向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